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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定保障房开工统计三标准 不达标不入统计

发布时间:2011-11-28

在明确仅开挖基坑、圈建施工围挡不能计入保障性住房开工任务统计的同时,作为住房保障的中央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已经厘定保障性住房开工率的统计标准,并已全面向地方政府传达。

按照住建部厘定的统计标准,在全年度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地方政府至少做到1/3浇筑地基、1/3超出正负零(即超出地面)、1/3主体结构完工。如果不能达到这三项标准,则不能计入保障性住房开工的任务统计和评估考核当中。

三三分账

2011年11月13日,住建部发出通知称,在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对仅开挖基坑或圈建施工围挡,不计入地方保障性住房任务建设进度的评估和考核。而与明确这一基本原则同步,住建部已经厘定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统计的三项考核标准。

“这项工作由住房保障司牵头,在检查核实各地方保障房开工率的同时,这三项标准已经向各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分管负责人进行了传达,并要求他们逐级向所属的下级地方政府传达。”11月17日,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这三项标准系在住建部部长姜伟新的主持下由住房保障司牵头制定。至记者发稿时止,山东、辽宁、江苏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称住建厅)的相关负责人均向记者证实,已收悉这三项统计考核标准,并在第一时间向所属下级政府进行了传达。

“这个标准充分考虑到了地方政府在资金、施工条件等方面的不同情况,没有一刀切的都以主体结构完工或超出地面为标准,将施工浇筑地基也视为开工,但是,如果只挖一个坑或者圈建施工围挡,是不能算到开工统计口径里的。”前述住建部官员向记者解释。

至于地方政府是否存在以开挖基坑和圈建施工围挡“掺水”保障性住房开工率的情况,这位官员表示,“一定程度上存在。”但他同时强调,掺水的情况不是主流,在“三项标准”的控制下,开工率是有足够保障的。

逐点检查

记者了解到,在明确表示开挖基坑、圈建围挡不计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率统计之前,住建部已经向地方政府派出超过50人的督察组,逐一蹲点核实地方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开工情况。“不是地方报多少,我们就认多少。”前述住建部的官员表示。

中国房地产学会会长陈国强告诉记者,由于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的品类规划、建设方式、融资方式等方面的不同,存在一定程度的开工进度不同的情况。而这类问题,通过蹲点督察的方式可以纳入中央政府的监控范围,最大限度地避免保障性住房开工率统计数据的“掺水”。

“50多人的督察组主要是由住房保障司的人员组成,还抽调了一些人员,是按照每省能够安排2人进行督察的标准设计的,目前统计出的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率,都是经过这些督察组人员核实的。”接近住建部的一位权威人士向记者表示,同时,这些督察情况的总结汇报,也将向全国人大呈送。

由于山东、山西、河北、陕西等省份超额认领了2011年全年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指标任务,所以目前多省的开工率超过100%,而截至本报发稿时止,住建部统计2011年全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已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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