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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 单位面积电耗降低12%

发布时间:2014-05-26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从今年起,该委将对全市纳入能耗限额范围的公共建筑进行考核,2014年限额指标将按2009年至2013年电耗量平均值降低6%执行。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公共建筑单位面积电耗要实现下降10%的约束性节能目标。北京市将选取占全市公共建筑总面积70%以上的较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电耗降低12%,作为“十二五”公共建筑节能目标的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平台信息的统计,3000平方米以上(含),且公共建筑面积占该单体建筑总面积50%以上(含)的民用建筑将被纳入能耗限额管理范围。从今年起,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全市纳入能耗限额范围的公共建筑进行考核,每年12月份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在该委官网进行公示。
 
目前,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正组织相关单位,在全市16个区县以及亦庄开发区全面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将于5月底结束。届时,电耗限额指标将通过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发布。各填报单位可通过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限额指标确认以及意见反馈。对限额有异议的单位,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现场核查,由专家审议后进行限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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