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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关于办理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督级别和类别增项资料审查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9
各省辖市质监站: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苏建质[2006]440号)和省住建厅有关要求,经研究,自4月24日起开始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督级别晋级、监督类别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网”的“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申报成功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
       二、审核材料
       1、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的《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督级别晋级申报表》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督类别申报表》;
       2、经所在单位原件审查后加盖公章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经所在单位原件审查后加盖公章的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审核安排
       1、请各省辖市质监站派专人负责,携带单位介绍信、本地区申报材料汇总一览表和需报送的审核材料统一办理审核手续。
       2、为更好完成资料审核工作,资料审核分地区、时段集中进行,具体
安排如下: 

审核时间

审核时间

424

(星期四)

上午9:00-10:30

苏州地区、常州地区、泰州地区。

下午14:3016:30

徐州地区、南通地区、淮安地区、宿迁地区

425

(星期五)

上午9:00-10:30

南京地区、扬州地区、镇江地区。

下午14:3016:30

无锡地区、连云港地区、盐城地区。

       3、办理地点在省质监总站(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717房间。
       四、有关要求
       1、各省辖市质监站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按照规定要求报送审核材料。
       2、请各地区严格遵守办理时间,过期不予办理。
       3、联系人:肖亮,联系电话:51868716。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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